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琼斯镇惨案2 (第4/6页)
恨透了做事畏首畏尾的人。 h梓瑞一路跑到土丘下,这里的草长势凶猛,几乎能将他淹没。 一路上没遇到什么阻碍,武装人员似乎对这里并不设防。 他m0索着踉踉跄跄往前走,没记错的话,穿过前面那篇丛林,再翻过一道不高的围墙——他们来时曾经过那里——便能离开这个令他不适的小镇。 至于星星姐和衡哥,他们两个胆子太小,等逃出去再告诉他们逃生攻略吧。 这么想着,h梓瑞再次迈腿向前走,却踩到了什么东西。 很滑,因此难以保持平衡,栽倒了。 他想将胳膊摁住地面,支撑着自己站起来,却在地上m0到了什么东西。 什么东西? 他拨开草,一颗高度腐烂的头颅陷在密密的草根里,黑洞洞的眼眶里扭着肥胖蛆虫。 他刚才踩到的,是滚落出来的眼球. h梓瑞剧烈颤抖起来,这里一直弥漫着难以忍受的恶臭,他之前以为是社区的粪池,或者闷热丛林里的腐殖质所致。 原来是尸臭。 大量的苍蝇聚集在附近,h梓瑞抖着手拨开旁边的草丛,被切得七零八碎的尸块爬满密密麻麻的蛆,因此仿佛有生命似的重新蠕动起来。 h梓瑞往后退了两步,突然弯下腰呕吐。 前面丛林里响起枪声,那是武装人员在巡逻。 善于说服的演说家,往往善于激发情感,而不在意理X。最好用的办法就是断言、重复和渲染套话。 辩论和论证在这里毫无作用,琼斯已经在某种意义上创造了完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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