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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. (第4/4页)
来还在猜拳,阮萌连输好几把,喝得都有点儿上头,段端看不下去,想替她喝。这时阮萌听到孙同辉的话,毫不犹豫地举起了手: “我!我要唱歌!” “好!去!”旁边人都助兴。 阮萌喝得脚步有点飘,但是走上台以后,坐在话筒前,就冷静了不少。她转身对乐队师傅们说: “我想唱taylor的歌:longlive~” 她刚说完歌名,酒吧大厅里不光是剧组里的人,还有周围的陌生人都聚拢过来,期待地欢呼。 阮萌是不害怕在这么多人面前表演的,作为艺术生,毕竟从小就是学舞蹈学声乐,唱跳俱佳,舞台表演经验也丰富。 她拿起话筒,站起来,对着人群笑。 音乐声一起,她数着拍子进。 歌声一出来,段端就情不自禁地笑了。 会唱歌的人分两种,一种是学过的,一种是没学过的,没学过的人唱歌,别人一般会夸声音好听,但是经不起多听,有很多气息节奏和节拍的问题,是没学过唱歌的人没办法处理得很好的。而学过的人唱歌,别人肯定会夸,这人真的很会唱。每一句的咬词和气息都控制得很专业,现场听,就像是在音乐软件里加了无损音效一般高音质。 阮萌就是属于后面那一种。她一开口,就足够让人放下手边的事,感受一次真正演唱会的声效。 厉燃是在阮萌进副歌的时候进来的,看到阮萌在唱歌,他不由自主地往前走,挑了个好位子坐下来听。 阮萌和人群互动的时候,转过头就看到了他。 那一刻,阮萌看着坐在那儿笑着欣赏着她的厉燃,突然想起来: 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,好像就是这家莱特酒吧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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