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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 (第2/4页)
掌握我,他蒙着脸向我招手,我就懵懂地跟去。因为看不清他的表情,所以我不知道前方到底是劫是缘。 初到澳洲的日子五味杂陈。我迷过路,丢过包,最惨的时候每天吃三个面包却不想再伸手向家里要钱。上课不敢开口说话,下课急匆匆地打工,站在明媚的阳光下仰望蓝天,看着现代都市看着不同种族的人悠闲走过,觉得自己很茫然,很悲哀…… 不过现在回想那时,我也不会去抱怨遗憾,至少我没趴下,没去骗别人的钱,没待在华人的圈子里沉沦,没被学校赶出去,没丢脸。有些矫情,但这也是一种pride。 也许长大就在一瞬之间。 之所以认识方茴,是因为欢欢。 欢欢是我女朋友,比我早一年到澳洲。其实留学生谈恋爱挺简单的,异国他乡好像就更需要人陪伴,所以爱情也顺理成章地速食,从认识到同居,我们总共花了28天的时间。 欢欢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圈,我的生活随之丰富多彩了起来。那天我们和她几个朋友一起去钱柜唱歌,唱到半截的时候,又来了两个人。 “aiba!你们怎么这么慢啊!”欢欢说。 “狗没拿伞!日语,对不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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