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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节 (第6/10页)
可是称重的。 “我要让它跟鸡毛一起卖,翻几倍的卖。”林珍珍胸有成竹,她发现黑市上的东西五花八门,琳琅满目,天冷卖棉花棉衣线衣的多,也有卖小孩玩具的,她数着,有好些个厂区的子弟出来买弹弓和头绳呢。 “铁和鸡毛,能做成个啥?” “鸡毛毽子。”珍珍和赶美异口同声地说。路上她们已经商量好了,超英虽然病弱,但他是个手工狂,还是特别有创造力和想象力的手工狂魔,明明是一样的扫把锅铲,他给改造一下立马变得耐用不说,还特方便,特顺手。 她上次来的时候就发现了,这孩子因为不能外出,对他周围双手能拿到的物件就特别有修修补补,改造改造的欲望。 说实话,珍珍也没做过鸡毛毽子,她只知道除了鸡毛还得用个铁片托,“哥你快给小姨看看,做鸡毛毽子需要些什么配件,明儿我们再去买。” 林超英抿着嘴,腼腆的笑了笑,正好他屋里收着几根公鸡尾巴毛,找林丰收要来针和线,还有一小块破布,就这么轻轻的动动小拇指,缝补几下——嘿,一个漂亮的,鲜艳的鸡毛毽子就做出来啦! “我先试试。”赶美把毽子往上一抛,腿一抬,稳稳的接住,再踢,再接,慢慢地变成颠,玩儿的可真尽兴。 林丰收也是第一次意识到,她儿子的创造力和动手能力居然这么强?一个毽子用时绝对没有超过五分钟! 超英眼眶湿润,mama以前都是用什么眼光看他的?同情,怜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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