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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安夜来客 (第3/5页)
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之后,他忽然改变了理想。这并非表示他是个不坚定的人,而恰恰是表示他不肯流俗。在没有接受美国的教育之前,他对此怀有的憧憬是不可言喻的,而现实中接触到的大多数教授大抵都令他幻想破灭。 也怪他天时不巧,所钟意的教授在他申请硕士之前退休了,从前的读博计划也已等于落空。很难想象若读博士,将六七年时光付诸一个没有思想魅力的人。 兆菲觉得这两天的时间过得飞快。 哥哥带她参观他的校园,听台湾来的唱京剧的角儿的表演和演讲,外出游玩,置办家具,一起购买圣诞树和圣诞礼物,看时代广场前的五颜六色,中央公园里的千姿百态,她对于纽约“是一切现代大都市最原始的模样”的印象便初步形成了。 一路被夸了很多次漂亮,衣服漂亮,鞋子漂亮,不过她有些不适应,也谈不上喜欢哪里,只觉得有哥哥陪着很安心,每天最喜欢的环节是挑不同的餐厅吃饭,恨不得把这辈子没体验过的饮食文化都体验一遍。 她疑惑美国人脸上的自信,天生的自信,那是她不具备的某种先天性。 哥哥在这方面是天生美国化的,这就很神奇。从她开始很关注哥哥的时候就发现,自己身上的某种缺失在他身上是看不见的。他健康,双臂展开就是羽翼,可以自己飞向云端,也可以为她避风遮雨。 哥哥说纽约是一个适合追求梦想的地方,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自己人生疆域的拓展者;而加州是一个适合生活的地方,那里天气晴朗,风景如画,没有人会干涉你想要追求什么样的生活,等过了平安夜,他们就一起飞去圣地亚哥。 兆菲很羡慕哥哥,如果可以,自己也想做到这样,勇敢地充满好奇心地活在世界上,世界对她的诱惑悄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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