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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6-5同婚释宪。 (第4/4页)
「爸爸相信你,相信你们。」 得到这句话,我在医院急诊室的角落,哽咽痛哭。直到王齐恺归来,仍无停止的迹象。 他们陪伴在我左右,用温情同我渡这难关,化解我近两年的心魔。 当时我们以为,婚姻平权的道路还很遥远,并非指日可待,说不定得等个五年、十年,甚至我们耗尽此生。 世事无常,好事往往结伴而来。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,由同志平权运动者祁家威申请的《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》,解释结果表示《民法》的婚姻法具有排他X,未保障同志婚姻,违反《宪法》的婚姻自由,宣布要在两年之内完成修法相关条例,若无同志则以《民法》现有条例成婚。 台湾,即将成为亚洲第一个同婚的国家。 b起同志结婚那麽遥远、玄幻的事情,还有一件冲击力超强、更直接的喜事,降临於王齐恺的大哥大嫂身上。 某日周间休假,我与大嫂相约至百货公司采买各项用品,中途到男士JiNg品店挑选领带时她突然感到身T不适,跑至厕所呕吐。我在外等得心急如焚,约莫十分钟,大嫂顶着苍白的脸,走出来。 避免又有人在我面前晕倒,我不顾大嫂反对,直接带她到医院。 辗转确诊後,得到一个令众人阖不上嘴的消息。 大嫂,以四十九岁的「高龄」,意外受孕,还一次来了两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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