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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2章 从循实求名开始 (第3/11页)
均离各自的原教旨甚远,也都不会排拒孔子、柏拉图、佛陀、耶稣、达尔文、爱因斯坦这样一些共同的思想资源。这就是思想大于“主义”的常态。那么,描述这样一些思想组合体与多面体,是不是可以有“主义”之外更合适的说法?如果创新一些更合适的说法,撤掉一些玩命pk的主义擂台,那么多年来捉对厮杀不共戴天的“公正”与“自由”之争,“民主”与“自由”之争,“民主”与“社会”之争,“社会”与“共和”之争,作为很多有识之士眼中的小题大做甚至无聊虚打,是否可以少一点? 任何一种社会形态诚然有主要特征,但这种特征是表还是里,是果还是因,是相对甲还是相对乙而言,也常被人们粗心对待,于是“主义”的单色标签常常过分放大某些信号而删除其他信号,聚光某些因素而遮蔽其他因素,很容易把事物简单化,甚至混乱化。十九世纪的俄国和美国都冒出资本家,又都有数以百万计的奴隶,那么对这种资本加奴隶的共生体拦腰下刀,将其命名为“资本主义”而非“奴隶主义”,用“主义”削足适履,似乎并无充足理由。另一个例子是:古代中国确有近似欧洲的采邑、藩镇、领主、封臣等“封建”现象,但也有中央官僚集权漫长历史,有文明国家体制的早熟迹象,与欧洲的情况大有区别。漠视这种区别,把大分裂的欧洲等同于大一统的中国,进而等同于集体村社制多见的印度和俄国,用一个大得没边的“封建主义”帽子打发纷繁各异的千年人类史,打发宗族、帮会、教门、官僚等各种权力形态,也显得过于粗糙。显然,“封建”一词在多数情况下大而不当;谈“封建”更不一定意味着到处颁发“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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