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第66节 (第11/12页)
br> 嗯,方靖远对大宋感情胜过其他朝代也有这一因素在内,就是大宋时期卖身的奴婢,远远低于其他朝代。大部分人都是以长工或短工形式向主家服务,主家哪怕是朝中高官,肆意打死奴婢也要担上人命官司。 所以在海州城里,他在下第一道政令公告时,就明确规定了废除奴契,尤其是金国的奴契,一律废除。原来属于海州的平民和地主士绅,可凭原有的地契和房契保留原来的土地和房屋,就算是他筹备新城时征用的土地,也给予了补偿和置换,而不是像金人那般跑马圈地,强行掠夺。 对于那些奴隶的主家,则要求他们将奴契改为用工契约,最长不得超过十年,并在包吃包住外,限制了最低工资数额,以此保障双方的利益。 虽然起初有些人家还不大乐意,但方靖远让府衙统计人口时,特地申明这一点,若是蓄奴不肯放良者,则将奴仆数一并计入赋税劳役的范围,如此一来不但不能借此逃税或逃避劳役征兵,还会增加主家的税额和劳役人数,得不偿失之下,再看看那些响应放良的家族不但没有损失,反而促进了仆侍的工作积极性,毕竟以前干多干少都是给主家的,如今多劳多得,能攒出工钱以后买地买房,大家很快就想开了。 而前来新城抢购商铺的临安勋贵和豪商们,也让海州城的原住民见识到了南宋都城的富庶,在他们还在考虑是否进驻新城商区时,人家就干脆利落地买空了盖好的几条商业街,用从南边运来的大量货物瞬间填满了商铺不说,还就地开办了不少工坊,招揽那些得到落户资格的流民做工,轰轰烈烈地开始大生产运动。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