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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章 雷蒙犬舍 (第4/6页)
结合部风格的打扮也挺吸引人注意的。上身一件黑色老头衫套皮夹克,下摆扎进那条底色是军绿色,腿面裤脚不太干净的工装裤里,系了一条很宽的黑皮带,质量不太好,卡扣外镀的一层银色脱落的斑驳不堪,脚上一双耐磨的浅色工装靴,已经被灰土遮的失去了本来的颜色。他的发型没有打理过,像是短发长长了,刺儿般乱糟糟的样子,胡子拉碴的大汉跟墨总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,从他的挺立的鼻梁和压得低的眉骨、含水的桃花眼能看出这人模样绝对不差,肤色比墨简深不少,是那种风吹日晒不怎么保养的类型。 进了大门,里面是很现代风格的乡村庭院类型,方正的围墙最前面是一片开阔的空地,拿红砖垒起一片花园,里面种了一堆杂七杂八的蔬菜,还搭了架子,蜿蜒的藤蔓上挂了长势喜人的黄瓜、丝瓜……从这个菜园子能看出来,打理它的人很细心。 方丛云带着人进了菜园后面的二层小洋楼,这栋楼里是他们犬舍的办公室、接待室、厨房、还有宿舍,从屋外看还以为是乡村风的小楼,进去之后才发现装修格外现代化,水电一应俱全,亮色的墙壁地砖沙发投影幕布,像幢乡间小别墅,忽略方丛云那不修边幅的样子,这个地方看着也挺享受的。 来了对儿之前联系过要来看狗的夫妻,墨简就带着顾云,牵着狗子去屋后溜达。 杜宾大哥是方丛云那只雷蒙的后代,当时墨简从一窝唧唧叫唤的小狗崽里抱走这只格外亲人的热情小狗,带回市里养到了一岁几个月,后面因为工作忙碌,就带着狗子回了它老家,“寄养”在犬舍里,墨简每周过来一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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