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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起 (第1/1页)
初识那年我们有的十九岁,有的二十岁,一起把真心留在当初某人某时某处。 多年後的重逢,後悔是一点也没有的,遗憾也许有一些,醉了又醒,醒了又醉,以前自恃酒量好,其实只是未逢知己。 告别青春也不是太难,只花了四十年。预计要彻底醉倒的一天,最终是一壶林口的好茶断了酒意。 半夜醒来,犹有宿醉,人世间最温润的总是少年时的情谊。只是想起某些不你的人,而你却依然念念不忘,也是某种微微酸楚的幸福。 就当做一种修行,勉强为自己的糊涂找一个下台阶也好,难得的糊涂需要年少的痴心才得以圆满。 想起总是b遗忘好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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