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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为了他而死 (第3/5页)
是我万里挑一的唯一,能被你拥抱很幸运。」 说这种话难道不是存心想让人放不下他吗?一辈子惦记。顾琛没来由感到愤怒,沈卿并没有给他选择的权利不是吗?原来沈卿才是他那条带着病根的筋,稍微用力都会发炎,麻痹一整个身T。谁是谁心上的疾患呢? 「明天啊,记者都会来,他们要采访你。」顾琛的长官说着话,满嘴都是r0U类混杂啤酒发酵的味道。 顾琛静静听着,内心却想逃,谁喜欢跟长官说话呢?他在卧底的时候这些人都在g嘛呢? 「顾琛啊……你这是前途光明,你知道吗?我要是有你的年轻我也会选择这条路的,危险但不後悔对吧?」 後悔?其实後不後悔不都是出自於成功与否吗?成功就不後悔。後悔都是因为失败啊。 顾琛笑了笑,「不後悔。」其实任务早就失败了,但综合结局来看的确不後悔。他左x上有一个弹孔。当然现在已经结痂,痂也脱落,那处成了疤。人的肌肤不晓得受过几次伤害以後就会无法癒合,顾琛癒合了,但痕迹留下了。而那个枪伤,套一句长官的话,那就是不後悔。 危险但不後悔,要是没有卧底那八年,顾琛又何来「前途一片光明」? 前途光明,前途taMadE光明,他把沈卿送进监狱,当然光明。 八年,他从二十五岁毛头小子变成了三十几岁,这个年纪该g嘛?除了享受二十岁时莽撞与冒险的每一个「不後悔」以外,真的也没别的了。 「一去近十年,你肯定非常煎熬,沈卿很狡猾。」长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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