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第十二章 暴室(铁棍笞T/藤条抽小腿/藤条抽手指) (第2/4页)
罚,屡教不改,打入暴室七日,以示惩戒。” 明明是炎炎夏日,她却感到一股彻骨的寒冷。 “陛下饶命,陛下饶命。”她从刑凳上滚下来,磕头求饶,白皙的额头一次又一次地磕在地上。 “带走。” 福金福银得了令,立马上前把人往外拖。 “十九姑姑!”李清月想去救她,却被不知从哪飞来的石头打到膝盖,扑倒在地上。 李时宜被拖进了暴室。所谓的暴室,便是惩戒犯罪的宫奴的地方。暴室规矩严苛,刑罚残忍,进了暴室便很难再出来。 宫奴进入暴室便要先受二十下杀威棒,根据罪奴犯的罪的轻重来决定刑具。比如李璇玑当初入暴室的罪名仅是一个“御前失仪。”,因此她所受的刑具是小指粗的竹棍,算是比较轻的刑罚。而李时宜的罪名是“不敬天子,抗拒刑罚,屡教不改”,那便是三项罪名,所受的刑具便是铁棍。 怕受刑者躲避刑罚或是咬舌自尽,受刑者须被绑在刑凳上,口里被塞入一个布团顶到喉咙。 李时宜未着一缕地趴在刑凳上,在她的身后,宦官举起铁棍一下一下地打在女人浑圆的雪臀上。铁棍将rou臀打出了血,表皮崩开,内里的rou露了出来,皮破血流,血rou模糊,可她却像感受不到痛似的,失神地望着面前漆黑的墙壁。 若宫中有一处是李时宜一辈子都不愿意涉足的地方,那便是暴室。 李时宜的生母何贵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