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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岁极品漂亮男人捡了一条即将流浪的狗还亲了一口 (第4/4页)
对有钱人的乐趣理解无能所以要玩极端的跟我玉石俱焚吗?没必要。 坐到他旁边之后我咽了咽口水,尝试把我称得上无厘头的慌张也一并压下。他问我住哪,我说了,然后他就开始教育我下次不要跟陌生人自报家门,我呛他说你不是吗,他又找不到合适的答案了。 我真的怀疑他是不是被奉繁夺舍了。 他问我奉繁是谁,我这才发现不小心把想法说出口了。从别人口中听到这个名字的我又生出“大难不死必有后福”的庆幸和心有余悸。我没告诉他那点烂事,我只说了奉繁是我高中同桌,是个考二十几分还敢教我的货色。 他亲力亲为了两次,所以我能猜中他第三次是送我上楼,但我不是先知,没料到他会在离开前、在玄关处,亲了我一口——是脸。妈的,都怪先知,不把鸟给我挡吻。 景明哲走之后我沉默着关上门——他落荒而逃不关门,之后窝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发了一分钟呆。他有一紧张就舔嘴唇的习惯,于是方才刹那间湿润的触感似乎仍在,发红发烫的脸颊也蒸不干那不足一毫克的感情。我习惯把积攒的感情满溢之时转化而成的行为称为感情,直白点是突然的吻。 我还想再想点什么来打发退热的时间,或者假装自己波澜不惊,可惜景明哲不给——手机振动,铃声短暂响起打破寂静,弹出的通知栏告诉我景明哲给我转了五十块,点进去一看,备注是抱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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